各班级:
根据《中北大学中北奖章、校长奖章评选办法(修订)》(校学[2020]12号)有关规定,现开展我院第十二届中北奖章、校长奖章评选工作。评选的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评选项目
1.“中北奖章”获奖者 10 名,提名奖 20 名
2.“校长奖章”获奖者 10 名,提名奖 20 名
二、评选要求
评选的具体条件和要求按照《中北大学中北奖章、校长奖章评选办法(修订)》(校学[2020]12 号)有关规定执行。
提醒:“校长奖章”个人的基本条件学分绩点指平均学分绩点。
三、具体奖励
“中北奖章”给予每班 3000 元奖励,“‘中北奖章’提名奖”给予每班 1000 元奖励,班级奖励用于班级建设;“校长奖章”获得者给予每人 10000 元奖励,“‘校长奖章’提名奖”获得者给予 5000 元奖励。
四、评选流程及日程安排
1.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学生或班级,于11月1日前向学生科提交申请。
2.学院评审。学院根据报名情况及名额限制,组织答辩会,评选确定学院推荐候选人(各学院推荐候选人数量见附表)。
3.学院推报。各学院通过微信、网站等多种途径对推荐的优秀人和集体的先进事迹进行广泛宣传,并报送最终评选结果。
4.网络展示。学校汇总审核各学院推报人选,审核合格后进行网络宣传展示,并开展网络评选投票;网络投票结果将作为评审的重要参考。
5.学校评审。学生工作部对学院推送的候选班级和个人进行校级初审,选拔优秀候选班级和个人进行现场汇报答辩,由评委现场投票评议。(具体答辩要求另行通知)
6.公示确定。学校根据评审结果,对拟获奖班级和个人进行集中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奖人选,并按照文件予以表彰奖励。
安博(中国)学生科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