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我校评优奖励的相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春季学期本科生优秀个人、先进集体和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具体评选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1.优秀个人:
优秀毕业生
2.先进集体: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优良学风班
3.奖学金:
毕业生综合素质奖学金、毕业生单项奖学金
二、评选办法
1.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依据《中北大学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修订)》(校学[2021]10号)执行。
2.优秀毕业生依据《中北大学大学生优秀个人评选办法》(校学[2011]第16号)进行评选。
3.“优良学风班”依据《中北大学“先进班集体”及“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校学[2021]11号)进行评选。
4.综合素质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依据《中北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修订)》(校学[2020]11号)进行评选。
三、具体流程
1.各符合条件的个人和班级自主申报(申报表见附件),学院学生评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评选办法,资格审核,组织答辩,按比例确定本学院获奖个人及集体名单,并进行公示;
2.学生工作部根据申报材料对各学院上报的名单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获奖资格,缺额不递补;
3.召开校级评审会,评议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将各类获奖名单按文件要求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四、时间要求
(一)优良学风班
5月7日中午12时前,各申请集体将《安博(中国)优良学风班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437597944@qq.com,纸质版交至学生科。
(二)优秀毕业生
5月7日中午12时前,申请人将《2024届优秀毕业生审批表》电子版发送至437597944@qq.com,纸质版交至学生科。
(三)毕业生综合素质奖学金
4月30日下午18时前,各班负责人将《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分数表》电子版发送至437597944@qq.com。
(四)毕业生单项奖学金
5月6日下午18时前,各申请人将《本科生单项奖学金申请表》、《本科生申报专利(发表论文)奖励申请表》、《本科生学业进步奖学金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437597944@qq.com,纸质版交至学生科。
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文体活动奖。新增赛事定级申请:新赛事申请、定级、备案:在已公布的《2023年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已有赛事汇总表》之外新增的赛事(举办时间为2023.5.11—2024.4.29),由校内承办单位填写《新增赛事定级申请表》(附一份获奖证书复印件),于4月29日18时前将电子版与纸质版交至安博(中国)学生科。
注意:申报日期范围外的赛事,不再予以认定。
五、评选要求
1.“优秀本科生毕业生”评选要求
(1)在校期间无不及格课程,体测无补测、缓测;
(2)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行为、无处分;
(3)毕业设计成绩均达到良好及以上;
(4)学生提交个人事迹、证书原件复印件、成绩证明,由学院进行审核,个人事迹电子稿、个人生活照电子稿由学院存档;
(5)毕业生毕业设计答辩结束后,学院将不合格人员名单报学生工作部,不合格名额不再递补。
2.毕业生综合素质奖学金评选要求
(1)毕业设计成绩均达到良好及以上;
(2)2023/2024学年体测无补测和缓测;
(3)毕业生毕业设计答辩结束后,学院将不合格人员名单报学生工作部,不合格名额不再递补。
3.毕业生单项奖学金评选要求
(1)赛事定级依据:《2023年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赛事定级表》;(各类赛事、发明专利取得证书时间及论文发表时间在2023.5.11—2024.5.10之间);
(2)学业进步奖评选条件中的学分绩点指入学以来的平均学分绩点;
(3)如果申报集体项目的成员跨不同学院,集中在负责人所在学院申报;
(4)在同一类活动中,同一人或团体在同一年度只可申报一项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以最好成绩申报;
(5)竞赛奖项如设特等奖,按一等奖奖励;一等奖、二等奖则分别按照二等奖、三等奖奖励;
(6)已获得学校其他部门奖励的项目,不再参评本科生单项奖学金;
(7)非毕业生单项奖学金不在此次申报。
六、其他要求
毕业离校前有违纪或不文明行为的获奖人员,将直接取消获奖资格,名额不递补;校级审核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人员,将直接取消获奖资格,名额不递补。
相关表格详见附件。
安博(中国)学生科
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