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更好地体现湖北省人民政府对在外求学青年大学生的关怀,彰显湖北籍商人投身慈善、担当社会责任的情怀,湖北省人民政府驻晋办与山西省湖北商会联合在我校设立山西省湖北商会自强奖助学金,以激励广大湖北籍大学生刻苦学习、积极进取、奋发成才。
为做好2019年山西省湖北商会自强奖助学金的评审发放工作,现将评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取得我校正式学籍并在校就读的湖北籍本科生。
二、评选项目及标准
(一)山西省湖北商会自强奖学金(23名)
特等奖:1名,奖励10000元;
一等奖:2名,每人5000元;
二等奖:20名,每人3000元。
(二)山西省湖北商会自强助学金
资助20名,每人2000元。
三、评选条件
(一)山西省湖北商会自强奖学金评选条件
1.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 品行端正、勤奋学习、生活俭朴、积极进取;
3. 明礼诚信、富有爱心、关心集体,体质良好;
4. 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综合素质较高。
(二)山西省湖北商会自强助学金评选条件
1.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 品行端正、勤奋学习、生活俭朴、积极进取;
3. 明礼诚信、富有爱心、关心集体,体质良好;
4. 是学校认定的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四、评选程序
1.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中北大学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经班级评议之后,由班主任签署意见报本学院学生科,并附上一学年学习成绩单及其他奖励证书复印件。审批表填写时不分等级,只需写明奖学金或助学金即可。
2.学院对申请学生的资格进行审核,组织评审答辩会,确定本学院本学年湖北商会自强奖学金、助学金推荐人选,所有推荐人选须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的评审结果报告、推荐学生名册(包括电子版)及申请材料报学生处助学工作办公室。
3.学生处组织评审会,评审确定获奖及受助人选并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将结果报湖北商会审定后发放奖助学金。
五、上报材料
1.所需材料:《中北大学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上一学年学习成绩单及其他奖励证书复印件。审批表填写时不分等级,只需写明奖学金或助学金即可。
2.材料需12月30日中午12时前报送至安博(中国)学生科。
六、注意事项
1.曾获湖北商会自强奖学金或助学金的学生不再参评。
2.评选湖北商会自强助学金时,优先考虑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
注:《中北大学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从下载中心下载,并统一用A4纸正反打印。
安博(中国)学生科
2019年12月26日